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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协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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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制度

2022/1/5

苏州市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制度协会


为加强协会的管理,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水平,增强协会在政府与体育爱好者之间的桥梁与沟通作用,更好的为会员服务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员分类
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
二、会员准入
(一)凡在苏州地区成立的从事本项目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学校等组织,承认本会章程,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,经审核、理事会通过,报会长批准,均可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。
(二)凡在苏州地区本项目内有一定影响力了的个人、裁判员、运动员、教练员,承认本会章程,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,经审核、理事会通过,报会长批准,均可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
(三)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拥护本会章程;
2.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3.在本项目领域内具有一定权威,对推动协会工作,开展项目普及具有一定积极作用;
4.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,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民政、工商及税务部门处罚过的;
5.在加入本会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织;
6.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,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,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。
二、会员权利和义务
(一)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参加本会各种活动权,参加本会主办、承办的赛事活动需要收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折扣;获得本会各种服务的优先权;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享有本会编辑的报刊、信息等资料;
(二)会员应尽以下义务:执行本会的决议;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按规定交纳会费;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 信息资料。
三、入会程序
(一)申请入会者向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提出申请,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并同时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、企业工商登记、个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。由协会秘书处向申请人介绍协会基本情况,提供协会章程、《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会员管理制度》、《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》和《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》及其它相关文件。
(二)填写《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》,并向协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1张。申请者必须为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并盖章、签字确认。
(三)申请入会者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。
(四)会员资料由办公室为其建立档案。
(五)单位会员颁发单位会员铜牌,个人会员授予个人会员证。
(六)在协会网站上公示新会员的信息。
(七)通过苏体通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入会的,也要履行以上程序。
四、会费收缴
(一)协会会费按年缴纳。
(二)会费缴纳标准:祥见《苏州市市属体育协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》。
(三)新加入协会的会员均应在办理入会手续时按要求交纳会费。
(四)会员向协会缴纳会费后,财务人员应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会费收据(必须加盖协会财务专用章有效)。
(五)会费缴纳后,无特殊原因不可退费。
五、会员管理
(一)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、客观、细心,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,避免影响协会声誉和形象。
(二)会员登记信息随时更新,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遇有信息发生变化,及时向秘书处报备,以便协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。
(三)协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,未经会员同意,不得泄露会员信息。
(四)协会对会员实行“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”的原则,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。
(五)掌握每位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必要数据,建立对会员回访和会员意见的反馈机制,及时修改会员已经变更的信息和数据档案。
(六)必须和会员建立稳定可靠的联系方式。
(七)准确记录会员退会原因,妥善保存确认已经退会的单位和个人的档案。
(八)如实记录会员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。
六、会员任职
(一)会员依据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,有权自荐或推荐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员成为协会相关职务的候选人。
(二)协会设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职位。
(三)任职产生:各会员可以根据自身特长,推荐或者自荐进入协会理事会以及各内设机构、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等
(四)增补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必须由协会在职的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2 人以上进行考察了解并推荐,增补理事必须由协会在职理事2人以上考察了解并推荐。增补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时,应重点考察候选人、候选单位对协会工作的热心程度和对协会的关心支持力度;考察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考察候选单位的单位信誉;考察候选人在本项目中的权威性,考察候选单位实力和在行业内的地位、知名度。
七、捐赠、资助
(一)鼓励会员对协会进行捐赠或资助,对协会举办大型活动进行赞助,鼓励会员帮助协会的赛事活动进行市场开发。
(二)根据捐赠、赞助、市场开发的具体情况,协会分别给予颁发荣誉证、活动冠名权、场地广告宣传、代表协会组织有关活动。同时在协会网站或其他新媒体上予以公告和表彰。
(三)捐赠、赞助、市场开发的收入,一律纳入协会财务管理范围,接受会员、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。
(四)协会会员帮助协会取得外部的捐赠、赞助资金,协会按照一定比列奖励给会员本人。
(四)会员自愿赞助不受标准限制。
八、其它管理
(一)会员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、培训、讲座、赛事活动、公益推广活动、服务活动和其他联谊活动。本人不能出席的,提前10天告知协会秘书处,由秘书处统一汇总后报会长,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派他人代表参加。
(二)会员要主动关心协会的建设。
(三)会员要遵纪守法,关心社会公益事业。
(四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劝诫无效的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九、附则
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解释。

2019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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